印度尼西亚央行行长 Perry Warjiyo 正在动员官方监管机构执行该国对使用加密货币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金融机构的禁令。
在 6 月 15 日星期二的虚拟研讨会上,Warjiyo 重申,当地金融公司和所提供的支付被禁止促进使用加密货币来结算支付或作为用于其他金融服务的工具。
央行行长强调,加密货币资产“不是宪法、印度尼西亚银行法和货币法下的合法支付工具”,并指出将派出现场监督员以确保当地金融机构遵守该政策。
印度尼西亚银行在 2017 年底禁止金融机构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支付,中央银行停止支付处理商使用加密货币来结算前一年的交易。
尽管中央银行禁止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支付并在 2018 年初对虚拟货币发出警告,但印度尼西亚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于 2019 年 2 月发布了法规,将加密货币合法化为投机性商品,并为加密货币衍生品在当地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铺平了道路。
该指南为“将加密货币资产作为商品进行交易提供了法律框架,这些商品可能成为期货合约和其他在股票市场上交易的衍生合约的标的”。
在宣布印度尼西亚银行正在开发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CBDC) 几周后,Warjiyo 发出了强调禁令的警告。 CBDC 于 5 月 25 日宣布,印度尼西亚银行指出,截至 4 月,数字支付的使用量同比增长 60.3%,总结算价值增长 46%,达到 2174 亿美元。
5 月 30 日,央行通过 Instagram 提供了有关 CBDC 的更多详细信息,称国家支持的数字货币符合其数字化倡议政策并推进其整体货币目标。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代表全球 20% 人口的中央银行预计将在未来三年内推出 CB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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