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张改娟
今日韩国发布特别金融法实施条例,并将进行 40 日的立法公示以接受公众意见。那么,最新特别金融法实施条例相比于 3 月份修订案有何调整?对交易所和银行又什么影响?链闻为你圈出了值得关注的所有重点信息。
3 月份发布的《关于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的报告与利用等法律》(特别金融法)修订案对虚拟资产以及虚拟资产运营商进行了定义,并规定虚拟资产运营商必须在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旗下金融情报分析院(FIU)进行申报,以及在金融机构注册实名账户等,以承担反洗钱义务。
在了解特别金融法对交易所及银行的影响之前,我们将先对实施条例进行逐项解读。
特金法实施条例要点解读
虚拟资产的定义
特金法赋予了虚拟资产经济价值,并将其定义为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转移的电子凭证,同时,特金法中定义的虚拟资产不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不能兑换成货币、财物和服务且其使用范围受到发行者的限制。
- 《游戏产业法》内规定的通过游戏获得的有形或无形物;
- 预付电子支付手段及电子货币;
- 以电子形式注册的股票;
- 电子票据;
- 电子提单;
- 其他根据交易的形态和特征由实施条例规定不属于虚拟资产的。
实施条例中对预付卡、电子商品券、电子债券等进一步排除在外。
虚拟资产运营商的定义及业务范围
特金法中规定的虚拟资产运营商是指从事以下业务的运营商:
- 提供虚拟资产买卖、兑换以及转账等服务;
- 虚拟资产的托管;
- 进行虚拟资产买卖、兑换行为的中介商或经纪商;
- 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其他行为。
实施条例中,未新增或者删减修订案中关于对虚拟资产运营商的限定范围,但将适用特金法的虚拟资产运营商进行限定,仅包括虚拟资产交易所、虚拟资产托管商、虚拟资产钱包提供商等主要运营商。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条例中还指出,尽管匿名币(Dark Coin)等适合虚拟资产的定义,但由于难以识别交易细节且其易成为洗钱工具,计划禁止虚拟资产运营商处理这类虚拟资产。换句话说,将禁止虚拟资产运营商处理采用隐私技术而无法在转账时识别交易细节的虚拟资产。
实名账户注册标准
此前通过的特金法修订案中,为提高虚拟资产的交易透明度,虚拟资产运营商需在金融机构(目前仅为银行)开设实名账户。实施条例规定了五个详细的注册标准,即:
- 客户存款应与公司自有资金分开单独存储管理;
- 需获得信息保护管理体系(ISMS)认证;
- 对被判处高于罚款的刑事处罚后未满五年或被撤销职权未满五年的公司不予受理;
- 客户交易明细应分开单独管理;
- 金融公司应根据其建立的反洗钱程序和准则进行风险评估。
当然,因不提供法定货币和虚拟资产之间的兑换服务而无客户存款,且不需要开设客户存款的虚拟资产运营商则属例外,这将由 FIU 进行规定。不过,这类虚拟资产运营商也需向 FIU 进行申报并履行其他反洗钱业务。这意味着,银行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交易所的「命运」。
虚拟资产运营商披露业务
特金法修订案此前规定,虚拟资产运营商应遵守转移规则(Travel Rule),即在转移虚拟资产时实行披露信息业务。
而最新发布的实施条例规定了虚拟资产运营商披露客户信息的具体标准。考虑到虚拟资产运营商之间需要自主构建一个信息共享系统,实施条例决定将该规则的执行日期推迟 1 年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另外,条例规定,虚拟资产运营商在转移价值 100 万美元以上的虚拟资产时需进行披露。另外,该规则不适用于个人之间的交易,仅适用于虚拟资产运营商转移或接受虚拟资产的情况。
不同类型的虚拟资产转移是否受到监管,制图:链闻
虚拟资产运营商的申报义务
金融情报分析院将负责虚拟资产运营商的申报等工作。对于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流程,FSC 之后将发布虚拟资产运营商申报手册。
特金法对交易所和银行有何影响?
特金法在今年 3 月份发布之后就引发了行业对于交易所的担忧。当前,只有四家交易所与银行进行了实名账户认证,分别为 、、Coinone 和 Korbit。韩国中央日报称,如果银行不帮其他交易所开设实名账户,或者其他交易所不具备开设实名账户的资格,这些交易所将无法继续运营。
换句话说,银行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交易所的「生存命运」。不过,特金法在明年 3 月份生效后,申报接受的窗口期直至 2021 年 9 月才截止,此后监管部门将进行 3 个月的评估。这样一来,目前不具备开设实名账户的虚拟资产提供商还有足够多的时间进行准备。
但同时,交易所的行为也将影响到银行。金融情报分析院的一位官员称,在特金法实施后,如果一家虚拟资产经营者被曝出涉及洗钱等非法行为,那么与之进行交易的银行也将面临大额罚款。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特金法的执行力度。
而另一方面,韩国银行机构也在探索进入虚拟货币领域。韩国当地媒体 MTN 此前报道 称,韩国两家大型商业银行友利银行和新韩银行表示,目前正在商讨引入加密货币服务的可能性,以应对特金法修订案的通过。另外,韩国 NH 农协银行也表示,目前正在与区块链研究院 Hexlant 合作,以引入加密货币托管服务。
特金法实施条例八问八答汇总
问题一、特金法修订案的实施是否意味着虚拟资产的制度化?
该修订案根据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提供的建议制定,为虚拟资产运营商施加了反洗钱义务,如需履行报告可疑交易、投资者保护、业务监管等职责,并非是将虚拟资产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
问题二、什么样的虚拟资产运营商需要履行申报义务?
虚拟资产交易所、托管商、钱包提供商等需履行申报义务。
问题三、为何会要求金融公司在为虚拟资产运营商开设实名账户时进行反洗钱评估?
这并非对金融机构需要履行的新义务。金融公司本就应该对金融交易评估反洗钱风险。
问题四、目前为虚拟资产运营商开设实名账户的金融公司为何仅限于银行?
在特金法实施之初,将先从有反洗钱工作开展优势的银行开始,之后可能会商讨引入其他金融公司。
问题五:哪些虚拟资产运营商无需开设实名账户?
不提供虚拟资产和法定货币兑换服务的虚拟资产运营商无需开设实名账户。
问题六、不涉及现金交易的虚拟货币运营商能否得到法律豁免?
若不涉及现金交易,则无需进行开设实名账户,但仍需履行申报业务、反洗钱业务以及获得信息保护管理体系(ISMS)认证。
问题七、是否担心未申报虚拟资产运营商的关闭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韩国政府也意识到了此类问题,将事先采取措施作出回应,如进行国会说明、国民宣传以及开展行业洽谈会、交流会等。
问题八、韩国对虚拟资产、区块链以及 ICO 的未来政策导向是什么?
虚拟资产方面,为应对与虚拟资产有关的过度投机和非法活动,监管部门将协同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区块链技术方面,韩国将继续支持相关研发及人才培养。而对于 ICO,韩国将继续维持此前发布的 ICO 禁令。
虚拟资产监管、区块链产业以及央行数字货币发展并行
除特别金融法之外,最近一年,韩国陆续颁布了多项关于涉及虚拟资产、数字货币或区块链的法案。
7 月份,韩国政府在拟议的 2020 年税法修正案中表示,将通过虚拟货币等虚拟资产获得的收入纳入其他收入,并将从明年 10 月份开始对每年超过 250 万韩元的数字货币收入征收 20% 的资本利得税。需缴纳虚拟资产资本利得税的人需要在每年 5 月进行申报。
此后,韩国财长洪南基表示,如果可以完全掌握加密资产的交易明细并将其系统化,则可以考虑将其按照金融资产进行征税。洪南基表示,「目前,加密货币市场的规模超过 500 万亿韩元,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弄清收入,也无法对此进行征税。此前政府已经决定将通过虚拟货币等虚拟资产获得的收入纳入其他收入。」
另外,韩国在央行数字货币的进展也不断取得突破。韩国央行已于今年 7 月完成了基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设计 / 需求及技术评审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了第二阶段项目「CBDC 工作过程分析和外部咨询」,计划在明年建立和测试央行数字货币试点系统。
区块链产业方面,在今年 6 月份举行的韩国第 16 届第四次产业革命委员会上,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MIST)发布区块链技术推进战略,决定在在线投票、捐赠、社会福利、可再生能源、金融、房地产交易、邮政服务等七大领域引入区块链技术。
另一方面,韩国多地也在不断发展区块链产业。韩国政府在今年年中时表示,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投资 1000 亿韩元,以发展和开发向数字经济过渡所需的区块链技术,包括共识算法、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身份认证(DID)等核心技术。目前,韩国政府已通过了针对该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另外,首尔市此前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在区块链等领域追加提供 56.7 亿韩元研发资金,釜山市也计划在 2021 年投入 65.1 亿韩元培养区块链、AI 等相关研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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