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周早些时候发布的一份声明,上海一家地方法院已经裁定比特币是虚拟财产,而不是允许流通的货币。
新闻快讯
- 上海闵行区法院本周表示,它审理了一起原告向被告购买比特币矿机但后来声称该交易无效的案件,因为中国人民银行 2017 年的指导方针禁止首次代币发行,因此要求退款对于机器。
- 法院表示,它裁定该交易有效,尽管比特币不是货币,但鉴于其可交易所性、排他性和可用性,它具有虚拟商品的属性。
- 法院还将腾讯的QQ币和积分、百度的虚拟币以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描述为虚拟财产,因为它们需要一定程度的资源、财产和能源才能获得。
- 最新的法院裁决与之前的法院裁决一致。 杭州互联网法院于 2017 年开始审理互联网相关案件,并于 2019 年承认比特币是合法的虚拟互联网财产,理应像其他资产一样对待。
- 然而,其他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案件揭示了法院的细微差别。 今年 7 月,山东省省会济南市的一家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购买加密货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与此类交易相关的合约也不受保护。
- 作为下半年工作计划的一部分,中国央行已承诺继续打击加密货币交易和投机活动。 例如,上个月,北京一家涉嫌为加密货币交易提供软件服务的公司被勒令关闭并停用其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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